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生姜订单交易DJ2407合同上市说明书
大姜(泥姜) |
|
商品代码 |
DJ2407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下同)/吨(不含税) |
交易单位 |
1吨/批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上市指导价 |
8900元/吨 |
交易手续费 |
2元/批 |
交收手续费 |
60元/批 |
最大订货总量 |
30万批 |
单笔最大下单量 |
1000批 |
涨跌限幅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 (上市首日涨跌幅为上市指导价的±14%) |
自然人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
单边5000批,双边10000批 |
企业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
单边10000批,双边20000批 |
到期交收月份 |
2024年7月 |
收获季 |
2023年秋冬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法定节假日以市场公告为准 |
最后交易日 |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7月15日不能新订立存货,只能转让存货 ) |
最后交收日 |
2024年7月22日 |
交收入库申请截止日 |
2024年7月10日 |
入库截止日 |
2024年7月14日(17:00) |
仓单注册截止日 |
2024年7月15日(12:00材料上报截止) |
交收地点 |
指定交收仓库或其他交收仓库(具体见公告) |
履约订金比例 |
0批<订货量<25万批,履约订金比例为30%, 25万批≤订货量≤30万批,履约订金比例为40% |
订金阶段提高比例 |
合同上市后履约订金比例为30%,6月1日起提高至40%,6月16日起提高至60%,7月1日起提高至100%。 |
质检机构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
交收价 |
最后八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
单账户交收量 |
最小交收量30批,自然人单账户最大交收量5000批,企业单账户最大交收量10000批。 |
交收方式 |
提前交收、协议交收、到期交收 |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大姜(泥姜)交收质量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收的大姜(泥姜)质量要求、质检机构和包装要求等。
(二)本标准适用于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大姜(泥姜)商品合同标准品和替代品。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姜(别名生姜):本标准所指姜是姜的地下根状茎,包括母姜、次生姜球和姜芽。
2.2 大姜:生产中品种表现为地下根状茎肥大,单株产量高且为品种固有特性的生姜品种。
2.3 气味和滋味:应具有生姜特有的、清新的刺激性气味。
2.4 相似品种特征:其形态、色泽基本一致。具有相似形态、色泽的不同品种可以相混,但由于形态、色泽、内在质量差别较大的品种不相混。
2.5 不完善姜:个体形状不全或受机械伤、病虫害等影响失去部分使用价值的生姜产品。包括:机械伤、腐烂、表皮皱缩、冻、热伤、病虫害姜等。
2.5.1 机械伤:整块姜或部分子姜和芽,因刀伤、挤、压、擦、碰等外力造成的伤害(姜球刀伤长度≥3cm且颜色发黑或擦伤面积≥2平方厘米)。
2.5.2 腐烂:因病害或其他原因致使整块姜或局部发生变色变软,或部分姜体伴有异味。
2.5.3 表皮皱缩:因受冻伤、热害、病变或不成熟、失水和水渍等原因致使表皮组织变色萎缩。
2.5.4 冻伤及热伤:收获后的姜由于阳光曝晒、高温或低温等致使整块姜或局部发生变色变软。
2.5.5 病虫害:受病虫害造成的损伤。包括癞皮和花皮(单个姜球上累计面积≥2平方厘米,且有明显裂口)、虫蚀等。
2.6 杂质:姜块表面附着的泥沙以及产品中混入的其他异物。
三、质量规定
3.1 用于交收的大姜(泥姜)应符合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如下表。
项目 |
指标描述(以质量分数计%) |
品种 |
大姜(泥姜) |
形态 |
形态尚正常丰满,可具有相似品种特征,允许少量异形品种 |
色泽 |
色泽正常且基本一致 |
气味 |
具有大姜的正常气味 |
整块单重 |
每批次大姜中,整块单重100g以下占比不超过10%,200g以下占比不超过25%,500g以上的占比不低于20%。 |
不完善姜 |
一类缺陷包括:严重腐烂、严重冻伤及热伤(回芽姜、密芽姜等)等缺陷占比≤2%; 二类缺陷包括:轻微腐烂、轻微冻伤及热伤、病虫害(虫蚀、癞皮、花皮等)、水涝窝(单个姜球上累计面积≥2平方厘米或单个姜球上个数≥3个)、表皮皱缩等缺陷占比≤12%,其中癞皮、焖筋、轻微腐烂、轻微冻、热伤等缺陷≤6%; 三类缺陷:机械伤、异形姜等缺陷≤10%。 |
杂质和包装物的基准含量 |
15.0%(包括泥土、包装以及姜被冲洗掉的部分等) |
备注:整块单重和不完善姜两个项目的检查和结果统计均以去泥后净姜的重量为准。
3.2 标准品
符合3.1规定质量要求的圆头大姜(泥姜)作为标准品。
3.3 升贴水规定
3.3.1 杂质和包装物低于15.0%,按杂质和包装物每降低0.1%,重量同比例增加0.1%进行替代交收。
3.3.2 杂质和包装物高于15.0%,按杂质和包装物每增加0.1%,重量同比例降低0.1%进行替代交收。
3.3.3 杂质和包装物含量22.0%以上不能进行交收,杂质和包装物含量按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3.4 芽长超过2.5厘米,姜芽部分按杂质扣重。
3.3.5 一类缺陷在2%-5%范围的,超出2%的部分按照杂质扣重,且交收价扣200元/吨,一类缺陷在5%以上的不允许交收。
3.3.6癞皮、焖筋、轻微腐烂、轻微冻伤及热伤等缺陷在6%-8%的可替代交收,超出6%的部分按照杂质扣重,以上缺陷在8%以上的不允许交收。
四、包装与标识要求
4.1 包装
采用行业内常规使用的首次使用的双层瓦楞纸箱,纸箱内加塑料袋包装,包装箱无破损,包装物计入总重量。
4.2 包装物要求
4.2.1 纸箱外观要求
首次使用的双层瓦楞纸箱,包装箱允许有轻微变形,无明显开裂(开裂长度不超过2/3)等现象。纸箱标签、标志不得出现与生姜行业无关的信息。
4.2.2 纸箱规格要求
双层瓦楞纸箱长宽高为50*30*30cm,允许有1-2cm误差,纸箱净重630g以上。
4.3 抽样及检验
如需对包装物进行检验,由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将抽检的纸箱进行检验。纸箱的净重使用交易中心认可的仪器进行称重检验。
4.4 纸箱更换
若有不符合要求的纸箱,由卖方交易商进行现场调换。
五、附加说明
本上市合同按照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2022年10月28日发布的相关规则制度执行。
本标准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