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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粕订单交易MP2311合同上市说明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4  浏览次数:907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棉粕订单交易MP2311合同上市说明书

交易品种

棉粕

商品代码

MP2311

交易单位

1吨/批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下同/吨(含税)

最小变动价位

1/

上市指导价

3100/

交易手续费

1/批

交收手续费

10/批

最大订货总量

30万批30万吨

单笔最大下单量

1000批

涨跌限幅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上市首日涨跌幅为指导价的±10%)

自然人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单边10000批,双边20000批

企业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单边30000批,双边60000批

到期交收月份

202311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法定节假日以市场公告为准

最后交易日

202311月15 202311月15不能新订立存货,只能转让存货

最后交收日

20231122

交收入库申请截止日

20231110

入库截止日

2023年11月14日

仓单注册截止

202311月15日(12:00材料上报截止)

交收地点

指定交收仓库或其他交收仓库(具体见公告)

履约订金

0批订货量25万批,履约订金比例20%

25万批≤订货量≤30万批,履约订金比例30%

订金阶段提高比例

合同上市后履约订金比例20%,10月1日起提高至30%,1016日起提高至50%,11月1日起提高至100%。

质检机构

宁波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交收价

最后八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单账户交收量

最小交收量30批(30吨),自然人单账户最大交收量1000010000吨);企业单账户最大交收量3000030000吨

交收方式

提前交收、协议交收、到期交收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棉粕交收质量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收的棉粕质量要求包装和检验机构等。

(二)本标准适用于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棉粕商品合同交收标准品和替代品。

二、参考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未引用的内容仅作为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264-2007 饲料用棉籽粕》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棉粕

棉粕主要是以棉籽为原料,使用预榨浸出或者直接浸出法去油后所得产品。

3.2 色泽、气味

一批棉粕固有的综合颜色、光泽和气味。

3.3 霉变

发霉、变质的颗粒。

3.4 游离棉酚

油脂中呈游离态的棉酚。

3.5 水分

棉粕所含水分占试样的质量分数。

四、质量规定

4.1 用于交收的棉粕应符合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如下表。

项目

指标描述(以质量分数计%)

感官指标

黄褐色或金黄色小碎片或粗粉状,有时夹杂小果粒,色泽均匀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

粗蛋白

46%

粗纤维

14%

粗灰分

9%

粗脂肪

≤2%

水分

12%

游离棉酚的含量/(mg/Kg)

1200

检验方法

按照本标准实行随机抽样检测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执行并解释

4.2 标准交收品

符合4.1规定质量要求的棉粕作为标准交收品。

4.3 升贴水规定

1)粗蛋白含量为≥50%作为替代交收品,交收结算价按标准交收品结算价升水8%进行替代交收。

2)45.5%≤粗蛋白含量<46%的棉粕作为标准交收品进行交收时,无贴水

3)49.5%≤粗蛋白含量<50%的棉粕作为替代交收品进行交收时,无贴水。

4)46%粗蛋白含量49.5%的棉粕,无升水;低于45.5%不能交收

4.4 棉粕交收的溢短总量应控制在5%范围以内,出现溢短货按总短缺量由卖方补足或按实际量结算。

4.5 同一批次棉粕的生产厂家、品牌、等级、批号、包装规格等须保持一致,且以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棉粕存货凭证》对应商品的生产日期,最早生产日期距离最后交收日不应超过3个月棉粕存货凭证》有效期6个月。

五、包装与标志

5.1 包装

采用行业内常规使用的、统一标准净重50kg、首次使用的塑料编织袋,包装袋要求无破损。对包装物的卫生要求为无毒害物质污染,无油污,无霉变,无严重的煤灰、石灰、铁锈、泥土、水渍等污染。出现潮包、流包、真结块、有异味等,不得入库。

5.2 标志

包装应清楚注明: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产品名称、商标、产品净含量、等级、生产日期、批号及国家标准编号等信息。

六、免检品牌

棉粕实行免检品牌交收制度。棉粕免检企业和品牌如下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棉粕品牌

1

新疆奎屯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天康牌

2

新疆阿克苏天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3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图木舒克有限公司

晨光牌

4

奎屯泰昆油脂有限公司

泰昆牌

5

奎屯泰昆油脂有限公司乌苏分公司

6

新疆银谷泰油脂有限公司

、附加说明

本商品合同按照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2022年10月28日发布的相关规则制度执行。

本标准解释和修订权属于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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