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现货购销风险控制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09月04日结算后,LJ2111商品合同买方履约订金比例提高至45%,HS2111商品合同买方履约订金比例提高至3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履约订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