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棉籽现货购销交易MZ-2205合同上市说明书
交易品种 |
棉籽 |
商品代码 |
MZ-2205 |
收获年度 |
2021年 |
交易单位 |
1吨/批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下同)/吨(含税)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上市指导价 |
2700元/吨 |
交易手续费 |
1元/批 |
交收手续费 |
10元/批 |
最大订货总量 |
50万批(50万吨) |
单笔最大下单量 |
1000批 |
涨跌限幅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上市首日涨跌幅为指导价的±10%) |
一般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
单边10000批,双边20000批 |
企业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
单边20000批,双边40000批 |
到期交收月份 |
2022年5月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法定节假日以市场公告为准 |
最后交易日 |
2022年5月14日 (2022年5月14日不能新订立存货,只能转让存货 ) |
最后交收日 |
2022年5月21日 |
交收入库申请截止日 |
2022年5月10日 |
入库截止日 |
2022年5月13日 |
仓单注册截止日 |
2022年5月14日(12:00材料上报截止) |
交收地点 |
指定交收仓库或其他交收仓库(具体见公告) |
履约订金 |
0批<订货量<40万批,履约订金为20%, 40万批≤订货量≤50万批,履约订金为30% |
交收订金 |
合同价值的20%(以交收价计算) |
订金阶段提高比例 |
合同上市后履约订金为20%,2022年4月1日起提高至30%,4月16日起提高至50%,5月1日起提高至100%。 |
质检机构 |
宁波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交收价 |
交收月最后八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
单账户交收量 |
最小交收量30批(30吨),一般单账户最大交收量10000批(10000吨);企业单账户最大交收量20000批(20000吨) |
交收方式 |
提前交收、协议交收、到期交收 |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棉籽交收质量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收的棉籽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要求等。
(二)本标准适用于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棉籽合同交收标准品和替代品。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1763-2008,棉籽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棉籽
棉籽是棉花作物的种籽。由棉铃中采取的棉花称籽棉,由籽棉上轧下来的棉纤维称皮棉,籽棉除去皮棉后,即可取得棉籽。
3.2 色泽、气味
一批棉籽固有的综合颜色、光泽和气味。
3.3 含油率
经机械脱绒后的棉籽所含油脂占试样(干基)的质量分数。
3.4 不完善籽
籽粒不完善包括未成熟籽、破碎籽、损伤籽、虫蚀籽等尚有食用价值的棉籽。
3.4.1 未成熟籽
籽粒不饱满,体积小于本批正常完善籽1/2或重量小于本批完善籽平均籽重1/2的籽,与正常粒显著不同的颗粒。
3.4.2 破碎籽
破损大于整籽体积1/3的籽。
3.4.3 损伤籽
受机械损伤不大于整籽体积1/5的籽。
3.4.4 虫蚀籽
被虫蛀蚀,伤及胚的籽粒。
3.5 霉变籽
发霉、变质或籽变色的颗粒。
3.6 杂质
除棉籽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筛下物、无机杂质和有机杂质。
3.6.1 筛下物
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
3.6.2 无机杂质
砂石、煤渣。砖瓦块、泥土等矿物质及其他无机类物质。
3.6.3 有机杂质
无使用价值的棉籽、异种粮粒、油籽以及其他有机类物质。
3.7 水分
净棉籽所含水分占试样的质量分数。
3.8 含绒率
籽棉经轧花加工后的棉籽所含残存纤维绒占试样的质量分数。
四、质量规定
4.1 用于交收的棉籽应符合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如下表。
项目 |
指标描述(以质量分数计%) |
品种 |
棉籽 |
形态 |
形状匀整 |
色泽、气味 |
具有棉籽固有的综合颜色、光泽和气味,无异味 |
含油率(以干基计%) |
≥13% |
水分 |
≤12% |
杂质 |
≤2% |
霉变率 |
≤2% |
含绒率 |
≥10% |
检验方法 |
按照本标准实行随机抽样检测,由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执行并解释。 |
4.2 标准交收品
符合4.1规定质量要求的棉籽作为标准交收品。
五、包装与标志
5.1 包装
采用行业内常规使用的车板散装。
5.2 标志
每一批次应标明品名、规格、数量、重量等。
六、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