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粕交收仓(厂)库区域升贴水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6  浏览次数:862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更好的服务棉籽、棉粕交易商,促进交收业务发展,在广泛征求各市场参与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后,经研究,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对棉籽、棉粕交收仓(厂)库区域升贴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棉籽、棉粕交收仓(厂)库区域升贴水发布如下:

一、棉籽交收仓(厂)库区域升贴水

棉籽交收仓(厂)库区域升贴水

序号

南疆

北疆

区域升贴水(元/吨)

1

库尔勒区域

包括:和硕、尉犁、普惠、农二师等地

昌吉区域

包括:五家渠、阜康、呼图壁等地

10

2

轮台区域

包括:北五岔、塔河等地

石河子区域

包括:玛纳斯、新湖、芳草湖、六户地等地

0

3

库沙新区域

包括:沙雅、新和等地

奎屯区域

包括:沙湾、安集海、独山子、老沙湾、四道河子等地

0

4

阿克苏、喀什区域

包括:阿克苏市周边、喀什全境及农一师、农三师等地

乌苏区域

包括:乌苏红星、托托、小拐、车排子、头台、克拉玛依等地

-20

5

   

精河、博乐区域

包括:大河沿子、托里等地

-40

6

   

哈密区域

包括:哈密地区全境

40

7

   

吐鲁番区域

包括:托克逊、鄯善等地

20

二、棉粕交收仓(厂)库区域升贴水

棉粕交收仓(厂)库区域升贴水

序号

南疆

区域升贴水(元/吨)

北疆

区域升贴水(元/吨)

1

库尔勒区域

10

昌吉区域

10

2

库沙新区

0

石河子区域

0

3

阿克苏区域

0

奎屯区域

0

4

喀什、图木舒克区域

-10

博乐区域

-20

次调整适用于2022年126后上线的棉籽、棉粕订单合同,已上线棉籽、棉粕商品合同按原规定执行请各市场参与主体根据交收业务规则和流程,做好交收工作

特此公告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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